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公告本縣「變更斗六(含大潭地區)都市計畫(停車場用地(停二)為文教用地及部分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)(增訂文教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)案」計畫書及發布實施日期,特此周知。

刊登日期:2023/12/20
發文日期:2023/12/15
發文字號:府城都一字第1123619171B號
主旨:公告本縣「變更斗六(含大潭地區)都市計畫(停車場用地(停二)為文教用地及部分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)(增訂文教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)案」計畫書及發布實施日期,特此周知。
依據: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23條。
二、本府112年11月27日府城都一字第1123617898號函。
公告事項公告: 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23條。
二、本府112年11月27日府城都一字第1123617898號函。一、本案自民國112年12月20日起發布實施(發布實施日期即為生效日期)。
二、本案計畫書公告於本府城鄉發展處、雲林縣政府斗六市公所。
附件: